关于对拟命名表彰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年以来,全区各地和驻疆部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军政军民团结,有力促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动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发展,今年“八一”前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军区将命名新一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并对在双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经规定程序推荐和初审,现将拟命名表彰的40个双拥模范城(县、区)、70个双拥模范单位和70名双拥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对拟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用电话、信函向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立安、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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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xjsy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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