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年度“维稳双联户”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为进一步激发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联户平安稳定、联户团结和谐”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筛选、公示、表彰、推荐,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拟表彰“维稳双联户”创建工作先进集体12个、“维稳双联户”先进集体18组、“维稳双联户”先进个人18名。现将拟表彰单位及个人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自年3月26日至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来电、来函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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