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落实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4月20日,共青团阿勒泰市委员会组织召开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落实推进会。会上,阿勒泰市团委书记李卫龙同志针对团市委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工作,结合市委统筹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
在会上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全市各族青少年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上级要求,对照示范单位测评指标,重点围绕“八个一”创建要求,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与各民族青少年教育、红色传承、乡村振兴相结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切实唱响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团结友爱、同心同德、守望相助、携手奋进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抓实工作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尽其责、主动配合,紧盯目标任务,紧扣时序节点,突出特色,抓实关键环节,努力凝聚民族团结新共识,巩固共同繁荣新局面,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营造和谐稳定新环境,提升创建工作新内涵,确保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顺利实现。
编辑:古丽娜尔·阿黑哈提
初审:祝丹丹
终审:李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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