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缓缴
参保企业告知书
尊敬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地区出台了《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阿地医保发[]2号)的文件,阶段性减征缓缴阿勒泰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从年2月起至6月,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个人)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7.5%调整至3.75%,个人缴费比例2%保持不变,退休人员(未满缴费年限人员)单位缴费比例由7%调整至3.5%。每月医疗保险费单位整体负担减少50%。
如受疫情影响,按减征后政策标准仍存在缴费困难,可进一步申请从2月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医保统筹待遇和生育待遇不受影响(不含个人账户划入)。参保单位、个人可根据媒体平台发布的《关于做好阿勒泰地区参保单位、个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缓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备案,我们将快捷办理。温馨提示:如申请缓缴,缓缴期间,仍需正常申报缴费基数、人员变化并确认应缴金额。缓缴期满请及时补齐实缴。以免影响个人待遇和单位后续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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