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为满足当前喀纳斯景区用人需求,切实加强景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喀纳斯景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0名聘用人员。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服务期限等时限的,均截止至报名日期(含当日);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毕业生。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年5月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4日至5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2.报名地点: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室(布尔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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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执《喀纳斯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
喀纳斯景区党委政治部干部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明示。
四、领取准考证
5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根据报考职位前往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室(布尔津)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试卷,考试时间分钟,满分为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次日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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