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公安局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清理

发布时间:2021/6/21 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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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公安局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

6月12日,记者从阿勒泰市公安局获悉,为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质量,全面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问题,实现户籍信息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阿勒泰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户口整顿工作需要全面调查掌握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和数据,希望广大居民配合,如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处理。一、重复户口: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常住户口,居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根据公安部处理重复户口“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有上述情形的,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删除虚假、错误户口。二、未注销户口: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敦促其亲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三、人户分离户口: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合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变更、更正手续。四、出生未登记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五、无户口人员: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牧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规范》,将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六、未登记暂住人口:对来我市居住3日以上均要到所居住的社区,派出所主动登记,或通过“新疆公安APP”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登记之日起满六个月的人员可申领居住证。户口信息核对关系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准确的户口信息将会对医疗、保险、就学、就业等各项社会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户口信息核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辖区户籍派出所联系。治安大队:金山路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团结路派出所:恰秀路派出所:北屯西大街派出所:红墩派出所:阿苇滩派出所:切木尔切克派出所:萨尔胡松派出所:切尔克齐派出所:汗德尕特边境派出所:阿拉哈克派出所:喀拉希力克派出所:巴里巴盖河南派出所:拉斯特边境派出所:阿勒泰新闻网记者/胡尔曼古丽编辑/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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