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公积金将实行ldquo全疆通办

发布时间:2022/4/20 14:12:34 

年1月1日

新疆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将正式施行

这标志着新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有了统一的“度量衡”

也意味着全区将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

“全疆通办”

#“新疆公积金业务规范将于年1月1日实施

年以来,我区建成了全国首家省级统一的“智慧公积金”平台,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正式驶入“一网联结、信息联通”的“信息化轨道”,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但各地在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执行上的差异问题日益凸显。

为解决各地业务政策不统一,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要件不一致等问题,我区编制了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管理的四项《业务规范》。这些《业务规范》统一了我区目前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37项较大的不同之处,更能指导实际工作,并进一步对业务要件“能减则减、需减尽减”,最大限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图源摄图网(ID:)

目前新疆已试点阿克苏

哈密、巴州、昌吉、吐鲁番、

喀什、和田、阿勒泰8个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

办理的“通缴、通提、通贷、通还”

《业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加快

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全城通办”

升级为“全疆通办”

缴存职工可在全疆任意住房公积金网点

办理业务并实现资金“秒到账”

在助力“全疆通办”的同时

还为开展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

打下了坚实基础

除此之外

《业务规范》新增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

这意味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申请提取条件

根据《业务规范》,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竣工验收,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资金,符合这些条件方可提取。

提取金额

根据《业务规范》,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金额。自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图源摄图网(ID:)

申请材料

办理提取业务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加装电梯所在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协议、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等。

业务规范的实施

大家将不用“各地跑”

此外小编还要再提醒大家

乌市住房公积金将暂停办理业务

(点击上方蓝字即可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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