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客服邀请进入事业单位交流群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1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
(二)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
(三)新疆林业科学院
(四)新疆林业规划院
(五)新疆林业学校
(六)自治区草原总站
(七)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
(八)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二、招聘范围
符合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扫码查看岗位表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条件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年11月1日后出生)和30周岁及以下(即:年1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报考人员为民考民考生的,须取得有效期内的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民考汉人员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8.招聘岗位“备注”栏中注明“专项招聘”是指: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择业期证明(详见附件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年11月1日):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或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劳务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程序和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aletaizx.com/altxs/13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