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示关于阿勒泰市北屯镇城区启用电

发布时间:2021/4/20 1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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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构建阿勒泰市北屯镇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管理工作需要,阿勒泰市公安局北屯交警大队已于年5月16日公告北屯镇城区启用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现将交通违法抓拍点位再次公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路段;

北屯城区国道线公里0米至公里加米、省道线0公里0米至3公里(北屯镇西北路、阿山路);国道线0公里至米(北屯镇阿福路)。

1、西北路腾云大酒店门前十字交叉路口(向东、向南、向西、向北);

2、西北路(粮食局门前路段、迎春建材门前路段、电信公司门前路段);

3、西北路(西北路市场门前路段、小区门前路段);

4、西北路(北屯镇客运站门前、公路小区门前路段);

5、西北路(北屯镇政府门前路段);

6、滨河路与国道线公里丁字交叉路口路段;

7、西北路(三矿交叉路口向东、向西);

8、滨河雅居惠民路(幼儿园门前路段);

9、西北路(冷库路口路段)。

四、抓拍违法行为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北屯城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作出积极贡献

阿勒泰市公安局北屯交警大队

0年5月10日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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