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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各领域、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举报内容
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民爆物品、城市交通、城镇燃气、旅游、电代煤、渔业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
举报奖励额度
(一)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对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对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对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对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二)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经查实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
(三)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或者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常用通讯软件、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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